具体的处理方式应依据实际情况而定。
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操办过程中的经验积累,购房者有权提出退货的主要情况可分为既定条件与法定条件两大类。
所谓既定条件即是指购房者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签署购房合同时所预先设定的可以引起退货的诸多因素。
例如,若房地产开发商未能按照约定时间交付楼宇超过一定时限,那么买受人便具备索回房屋的合法权利。
与此同时,在完成购房交易并签署购房合同之后,若出现如下几种情况,则同样具有退货的资格:
(1)已签署的购房合同因不具有法律效力为由,购房者有权撤除房屋购买协议,并向出售方请求偿还已支付的购楼款项;
(2)如买卖双方在达成共识并自愿解除房屋销售合同的前提下,买受人亦有权利要求卖方向其退还购楼款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