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销售契约与备案合同并非完全相同之物。
商品房销售契约乃是商业交易中的买卖合同,其主要功能在于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而备案合同主要是为了确保房屋购买过程中各项事宜均得以妥善记录及存档处理,仅具备相应的备案登记效能,二者在性质上存在显著区别。
值得注意的是,商品房销售契约的合同编号乃由网络签约过程中所自动生成,而备案合同的备案号码则一般依据纳税人缴纳税款的具体日期为基础确定。《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
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
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
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