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尚未经过竣工
验收流程便交付使用的房屋进行租赁,此种情况下所签署的
房屋租赁合同将被视为无效。
2.针对那些存在违建情形或不符合相关
法规规定的房屋进行租赁,所缔结的房屋租赁合同同样也会被认定为无效。
3.当房屋所在区域已经被政府明确为
拆迁范围时,在此期间内签订的任何形式的房屋租赁合同都将会被认为是无效的。
4.在出租人对该房屋没有获得相应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或是未严格按照这一许可证上的要求进行建设的情况下,与租户所缔结的房屋租赁合同也必须被视为无效。《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属于
违法建筑的;
(二)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三)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