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隐瞒房屋已被设定抵押的事实而进行交易的过程中,房屋销售行为依旧具有法律效应。
既然卖方已经将已被抵押的房产进行了转售,并且在这基础上签署了房屋买卖的相关合同,那么卖方必须对此事向抵押权人比如各类银行方进行通告,同时也应该对于买方明确展现出该房产已做抵押的真实状况。
然而,若卖方未能获得抵押权人——诸如各大银行的首肯便擅自出售已然设定抵押的房产,如此行为并不足以影响力到这份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效应,换句话说,这个合同应当被视为合法且生效。《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