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业房产尚未偿付完毕的情况下,是完全可以进行售卖的,但需满足特定条件方可合法操作:
首先,若卖方具有还款能力,则应先偿还其所欠银行贷款并完成抵押物的注销手续,之后再行完成房屋产权交易与过户工作;
其次,卖方无力继续承担剩余贷款且买方具备相应信用能力时,可通过谈判协商达成协议,使买方先行偿还原有贷款后再行完成房产交易及过户事宜;
如果买卖双方面临共同无法支付剩余房款这种情况,将不得不寻求中介担保机构的帮助,由该机构代为支付剩余贷款,完成房屋所有交易流程后再向其偿付相关费用。《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