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内载第五条与第六条之规定,在签署新楼盘房价购买合同时,需要特别关注两大重要事项。
首先,建议您仔细审查开发企业的综合实力,是否拥有完备且合法的商品房预售资格,包括已足额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拥有正规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施工许可证、以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必备文件。
其次,在选购新房时,务必审慎阅读并确认预售合同中的各项细节,如所购商品房的实际使用面积以及公共区域分摊面积,小区的配套设施情况等等。
除此之外,还要认真研究预售合同中的各项条款是否具体明确,尤其要注意明确约定交房时间和可能存在的违约责任。
为了充分保障您的权益,我们强烈推荐在签订预售合同之后的30个自然日内,督促开发商按时完成向房产管理部门的登记并进行备案手续,同时也要约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的具体日期,以确保整个购房过程具备完善的法律效力。《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