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种情况下,员工是不能领取
失业保险金的。
根据法律规定,只有当员工非出于个人意向导致其失去了工作岗位,例如被
公司裁员、解雇或者其他
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离职等情形时,才有资格申领失业保险金。
所以很显然,您这种由自己自愿发起的离职行为并不符合上述的法定条件,因此无法获得这笔补偿。《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
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