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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立案标准

土地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立案标准
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2024-03-25 12:20:04 已帮助270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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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立案标准
针对您提问中的“我国是否存在‘土地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这一罪名”,请允许我向您明确说明:
在我国的确并无此类特殊罪名。
然而,如果有人对土地进行不合法的倒卖行为,那么他们所涉及的便是更为严重的罪行——即“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此类犯罪的判定标准设定如下:
只要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涉嫌以下任意一种情况,我们都会对此立案展开深入调查。
具体来说,这包含了六个方面:
首先,如果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超过五亩,那么我们会对此进行立案调查;
其次,若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之外的耕地超过十亩也被视为罪状;
接下来,如果非法转让、倒卖其他类型的土地超过二十亩;
或者,其涉案金额已达到人民币五十万元以上,那么同样需要立案调查;
此外,如果该人曾经因为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受到两次或更多的行政处罚,但是仍然再次从事非法的转让、倒卖行为,亦属于犯法;
最后一条,如果该人利用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给社会带来了极其恶劣的影响,我们同样需要对此进行立案调查。《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
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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