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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土地使用权出资未变更的情况是什么

属于土地使用权出资未变更的情况是什么
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2024-05-22 18:35:07 已帮助104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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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土地使用权出资未变更的情况是什么
关于土地使用权出资未变更这事儿嘛,其实就是下面几种情况啦:
1、已经把土地交给公司去用了,但是还没有去办这个土地权属变更的手续呢,然后法院也发话督促了要赶紧处理好,可是在规定的整改期限里还是没动静的情况;
2、还有就是那个土地既没有交给公司去用,也没有去办理这个土地权属变更的手续哦;
3、接下来这个就更有趣了,虽然已经办理了土地权属变更的手续,但是却没有把它交给公司去用;
4、最后一种情况是,土地已经交给公司去用了,但是还没有去办理这个土地权属变更的手续,结果在打官司的时候又没有去办理过户等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条
出资人以房屋、土地使用权或者需要办理权属登记的知识产权等财产出资,已经交付公司使用但未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主张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当事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在前述期间内办理了权属变更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已经履行了出资义务;出资人主张自其实际交付财产给公司使用时享有相应股东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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