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屋购买过程中,如您的按揭申请未能获得银行的批准或批准流程进展缓慢,我们非常抱歉地告知您,这并不影响您要求退还首付款的权益。
法律明确规范,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规定,当买房者选择以担保贷款的方式支付房款,但由于各方当事人(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的原因而未能全面签订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进而使房地产交易合同无法顺利进行时,卖方有权向买方提出取消合同,并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损失赔偿责任。
所以说,无论由于何种原因导致按揭无法通过,例如银行评审未通过、放款速度较慢或者贷款额度不足等等,首付款都可以依法索回。
然而,需要提醒您的是,如果因为您本人提供的材料存在虚假信息或者您的信用状况不佳等原因导致无法获得贷款,那么您将可能需承担违约责任,不仅仅是无法收回首付款,甚至还有可能被要求额外支付违约金或其他赔偿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