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十级伤残属于部分
丧失劳动能力。劳动部《
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劳部发(1996)226号第十四条各级劳动鉴定委员会应当按国家制定的
工伤与
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国家标准GB/T16180-1996)(以下简称
评残标准),对
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
伤残后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和护理依赖程度进行等级鉴定。符合评残标准一级至四级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五级至六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级至十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伤残待遇的确定和工伤职工的安置以评定的
伤残等级为主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