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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再次工伤鉴定申请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书面申请。


包括:
申请再次鉴定的事实与理由、伤病治疗情况、初次鉴定情况、申请时间(单位申请需加盖公章、工伤职工申请需本人签字);
2.《省工伤伤残鉴定申请表(再次鉴定)》1份;
3.认定工伤决定书;
4.市级工伤伤残鉴定结论及收到市鉴定结论时间的有效证明;
5.被鉴定人身份证复印件
6.有关病历材料(须加盖医疗机构印章):
医学诊断证明、就诊病历、化验报告、影像检查报告及住院治疗的出院记录、手术记录等;
职业病应提交职业病诊断机构的诊断证明书、职业史、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等。


7.医疗终结后受伤部位彩色照片(内伤和职业病可不提供)。


另外,我国法律规定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伤者可以申请复查鉴定。


我们可以了解到按照规定对于当事人肯定可以申请二次工伤鉴定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用人单位、工伤人员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或者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提出再次鉴定的,希望大家可以明白。


如果还有什么不懂的,可以咨询律图网相关律师。

最新修订:202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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