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铺租赁合同到期后,合同权利义务自动终止。若双方有续租意向,需在合同到期前协商一致并重新签订租赁合同。若到期后承租人继续使用商铺,而出租人未提出异议,原租赁合同将转为不定期租赁合同,此时双方均可随时解除合同,但需提前合理期限通知对方。
2.若双方决定不续租,承租人应按照约定或商铺使用后的状态返还商铺。若承租人逾期返还,出租人有权要求其返还商铺,并可主张逾期占有使用费。
3.关于押金,若承租人无违约情形,出租人应足额退还;若承租人存在违约行为,如损坏商铺设施,出租人可依约从押金中扣除相应费用后,退还剩余部分。
4.涉及装修添附问题,应按合同约定处理。若合同无约定,且是承租人自行装修,同时出租人未同意利用装修部分,承租人不得主张补偿,必要时还需恢复原状。
解决措施和建议:
1.双方有意续租,应尽早沟通并签订新合同,明确各项条款。
2.不续租时,承租人应及时返还商铺,避免逾期产生额外费用。
3.出租人应在检查商铺后,及时处理押金退还事宜。
4.装修前,承租人应与出租人明确装修添附的处理方式,避免后续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