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迁房买卖合同的签字主体需严格匹配房屋产权实际情况,这是保障合同效力和交易安全的关键前提。
1.若房屋产权明确归属单一主体,买卖合同需由该产权人本人签字确认。签约时应核对签字人与产权证明记载的权利人是否一致,确保签字主体的合法性。
2.若房屋为多人共有,包括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情形,买卖合同需经所有共有人共同签字。未经全部共有人同意,部分共有人擅自签订的合同可能处于效力待定状态,其他共有人有权选择追认或拒绝追认,拒绝追认将导致合同无效。
3.若产权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买卖合同需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签字。此时应核实法定代理人的身份及代理资格,确保代理行为符合法律规定。
4.签约前应全面核实签字人的身份和权限,主动要求查看产权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文件,确认所有签字主体均具备合法签约资格,从源头避免合同效力纠纷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