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及时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若单位未申请,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1年内提出申请,这是后续赔偿的前提。
(二)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被认定为工伤后,需在伤情相对稳定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伤残等级将影响赔偿项目和金额。
(三)明确赔偿项目与责任主体。基本赔偿项目包括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构成伤残的,可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解除劳动关系时,还可获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赔偿责任主要由用人单位承担,若单位已缴纳工伤保险,部分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特殊情况可延长。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内可直接申请。
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三十条规定,治疗工伤的相关费用符合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及统筹地区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也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解除劳动合同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