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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限制协议未约定补偿的效力

竞业限制协议未约定补偿的效力:如果双方对于竞业限制有一致的意思表示,可以认为竞业限制条款对双方仍有约束力。补偿金数额不明的,双方可以继续就补偿金的标准进行协商;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用人单位应当按规定补偿。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限制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年。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最新修订:2024-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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