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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招用有工作的劳动者,给其他单位造成损害,怎么办

1、单位招用有工作的劳动者,给其他单位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最新修订:2024-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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