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断医院是否承担赔偿责任的核心是医院是否未尽安全保障义务。比如医院地面湿滑未设置警示标志,走廊缺少扶手,或者对行动不便的老人未提供必要协助等情形,都属于未尽义务,医院需承担相应责任。
(二)赔偿项目需根据人身损害情况确定。医疗费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需保留医疗票据;误工费根据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护理费按护理人员收入、护理人数和期限计算;交通费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需保留交通票据;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三)若老人因伤致残,还需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若不幸死亡,需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具体数额需结合实际情况和相关证据确定。
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