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公司改不合理条款且本人拒签的情况下,公司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本人不承担赔偿责任125?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您咨询的劳动合同到期后续签问题,我为您分析如下:首先,您拒绝签署公司单方面修改的不合理条款是完全合法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5条规定,变更劳动合同必须双方协商一致。如果公司擅自降低工资、调整岗位或变更工作地点等核心条款,您有权拒绝签字。其次,如果公司因您拒签而终止劳动关系,确实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补偿标准是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足半年的按半个月计算。比如您工作3年,应获得3个月工资的补偿。关于维权建议:
1. 建议您先收集好相关证据,包括原劳动合同、公司提供的新合同文本、沟通记录等
2. 可以书面形式向公司表明您愿意在原合同条件下续约的意愿
3. 如果公司坚持终止合同,可以要求其出具书面解除通知
4. 协商不成时,建议在一年内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您确实不需要承担任何赔偿责任,除非您存在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形。建议您先与公司友好协商,同时做好证据保全工作。如果公司态度强硬,及时申请劳动仲裁是维护权益的有效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