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德友律师 回复:根据中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学龄前儿童、精神疾病患者、智力障碍者等特殊群体在道路上通行时,应当有监护人、监护单位或者对其负有管理、保护责任的人陪同。监护人或者负有管理、保护责任的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他们的安全。例如,应当引导他们使用人行道,避免在车行道上行走;在穿越马路时,应当使用人行横道,并注意观察车辆,确保安全后再通过。此外,监护人还应当教育和引导他们遵守交通规则,增强他们的交通安全意识。对于这些特殊群体,社会也应当提供更多的关爱和帮助,共同营造安全、和谐的交通环境。我是济南的殷德友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