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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德友律师 回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其中,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经调解无效的,视为感情确已破裂。因此,如果分居三年,法院通常会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情况下,第一次起诉离婚很可能会被判离。但具体情况还需结合案件的其他因素综合判断。我是济南的殷德友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四川世律律师事务所事务所 回复:你好,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孩子的学费、保险、医疗一人一半”,但未直接提及学校每月收取的“生活费”是否属于抚养费范畴。若该生活费属于孩子基本生活必需支出(如伙食费、住宿费等),通常可视为抚养费的一部分,按协议应一人一半承担
李明双律师 回复:是的,是在苍溪,要咨询什么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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