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并不是一定要办理离职手续。
对于非全日制用工的,用人单位必须和劳动者签署书面的劳动合同,否则,将会受到支付双倍工资等严厉的惩罚。对于非全日制用工方式,劳动合同法第69条明确规定,双方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也就是说,非全日制用工方式可以不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这也是对应这种用工方式具有短期性,即时结清性以及相对简单性的特点相符合的。在这种用工方式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主要是工资支付关系,权利义务较为简单,而且一般的履行期限可能只是几天的时间,因此,允许双方订立口头协议,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后,无须签署书面的劳动合同。当然,从劳动者维权的角度讲,如果条件许可,应尽量签署书面的劳动合同,那怕很简短的几个条款,也要明确清楚工资标准、支付期限、是否提供其他的工作保障等,比如提供工装、午餐等。
上面是非全日制用工需办离职手续吗问题的答案,希望一切顺利。
一、非全日制用工的优点:
1、按照现行有关法律的规定,对于非全日制用工的员工,企业只需要给员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用,其他的费用自然就包含在他的工资里了,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讲,非全日制用工的成本比全日制用工要低廉一些,可以为企业节约一部分人力成本。
2、非全日制用工时间很精确,按小时计酬,这种精确的用工方式会降低企业的人力成本。
3、企业可以随时终止非全日制用工,不需要有任何条件和理由,而且还不用支付补偿金,这一点对企业很有吸引力,因此这种用工方式受到了企业的认可与赞同。
二、非全日制用工的弊端:非全日制用工尽管有几大优点,即用工低廉和用工灵活性高的优点。但是,它的弱点也是非常突出的,即劳动者的工作稳定性比较差。我们不能设想说某一个员工他最理想的工作就是找到一份在某单位每天工作两小时,拿着很低的工资的工作,而且企业还不给他上保险,还可以随时让他离开工作岗位。相信任何人都不会追求这种工作。一个员工从事的是非全日制工作,就意味着企业不用给他上除了工伤保险以外的保险。他每天在这个企业工作两三个小时,或者四个小时,企业可以随时辞退他。面对这样的情况,他该怎么办呢他肯定会这样做:在一个企业里每天只工作两小时,还剩下六个小时,他就要去人才市场。只要他能找到一份全日制的、而且能把保险给他上齐的工作,他就会马上离开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那个企业,因此我们说非全日制员工的工作稳定性比较差。综合非全日制用工的利弊,我们认为尽管非全日制用工成本低,用工灵活性很强,但是企业也不可以把这种用工用在关键岗位,或者是一线岗位上,而是只能用在辅助性的岗位,或者二线岗位上。因为非全日制员工的工作稳定性很差,如果把他们用在一线岗位和关键岗位上,那么企业的生产经营很难保证正常运行,即使能保证正常运行,也很难保证企业的产品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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