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干了18年,公司要搬迁至外地,不去的请问怎样赔偿,谢谢
如果公司搬迁外地,员工不想去,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公司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员工在公司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员工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员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如果公司未提前30天通知员工,还应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我是杭州的吴亮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3-16 10:36: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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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6 10:35:4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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