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试用期三个月未交社保能否补缴:可以向社保局投诉要求原公司补缴。社保追缴没有严格时效限制,可追缴多年前的欠费。携带劳动合同和工资流水到社保局提交申请。2014年至今已12年但依然可以追缴。如公司已注销需追究当时的法定代表人个人责任。建议尽快到社保局申请补缴避免拖延。
2026-05-27 19:50:39 回复
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如果公司在试用期内未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员工可以要求公司补缴。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补缴社保。我是济南的殷德友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5-27 19:50:19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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