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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有义务依法为劳动者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其中个人承担部分由用人单位从工资中代扣代缴。若用人单位未缴或欠缴养老保险费,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会受到损害。
2.解决措施和建议:
-劳动者可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投诉,要求用人单位补缴养老保险费。
-劳动者可通过社保经办机构查询自身养老保险缴纳情况,确认缴费记录是否连续。
-若用人单位停缴或欠缴,劳动者有权要求其恢复缴纳,也可通过劳动监察部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张权利,维护自身社会保险权益。
2026-01-15 15:21: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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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未解除劳动合同期间,劳动关系仍然存在,用人单位需依法继续为劳动者缴纳养老保险费。其中,个人应承担的部分由用人单位从工资里代扣代缴。
2.若用人单位出现未缴或欠缴养老保险费的情况,劳动者可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投诉,要求其补缴。
3.劳动者可以通过社保经办机构查询自己的养老保险缴纳情况,确认缴费记录是否连续。
4.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会连续计算。若用人单位停缴或欠缴,劳动者有权要求其恢复缴纳,也可通过劳动监察部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维护自身社会保险权益。
2026-01-15 14:02:2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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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在未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有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义务,个人承担部分由单位从工资中代扣代缴。这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能逃避。
(2)若用人单位出现未缴或欠缴养老保险费的情况,劳动者有多种维权途径。可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投诉,要求单位补缴费用。
(3)劳动者可通过社保经办机构查询自己的养老保险缴纳情况,确认缴费记录是否连续。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应连续计算。
(4)当用人单位停缴或欠缴时,劳动者有权要求其恢复缴纳,也能通过劳动监察部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来主张权利,维护自身社会保险权益。
提醒:
劳动者要及时关注自身社保缴纳情况,发现问题尽早维权。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差异,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6-01-15 13:06:4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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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用人单位在未解除劳动合同期间,有义务依法继续为劳动者缴纳养老保险费,个人承担部分从工资中代扣代缴。若出现未缴或欠缴情况,劳动者可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投诉,要求用人单位补缴。
(二)劳动者可通过社保经办机构查询养老保险缴纳情况,确认缴费记录是否连续。
(三)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连续计算,若用人单位停缴或欠缴,劳动者有权要求其恢复缴纳,也可通过劳动监察部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张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
2026-01-15 11:57:4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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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未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养老保险费,个人部分代扣代缴;若未缴或欠缴,劳动者可投诉补缴,也可查询缴费情况,有权要求恢复缴纳或通过相关部门维权。
法律解析:
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也就是未解除劳动合同的阶段,用人单位有义务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养老保险费,其中个人应承担的部分,用人单位可从工资里代扣代缴。若用人单位出现未缴或者欠缴养老保险费的情况,劳动者可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进行投诉,要求其督促用人单位补缴。劳动者还能通过社保经办机构查询自己的养老保险缴纳情况,确认缴费记录是否连续,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会连续计算。要是用人单位停缴或欠缴,劳动者有权利要求用人单位恢复缴纳,也可以通过劳动监察部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来主张自身权利,维护社会保险权益。如果您在养老保险缴纳方面遇到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妥善解决。
2026-01-15 11:21:48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