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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劳务派遣人员非因工死亡的责任主体确定,关键在于劳动关系主体和社保缴纳情况。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务派遣人员存在劳动关系,是法定的责任承担者。
(2)当劳务派遣单位为人员缴纳了社会保险,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等非因工死亡待遇由社保基金按统筹地区标准支付;若未缴纳社保,这些待遇就由劳务派遣单位全额承担。
(3)用工单位在无过错时,不承担非因工死亡的直接责任。
(4)待遇标准要参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和供养亲属人数等因素。丧葬补助金通常是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倍数,抚恤金按供养亲属具体情况核定。
(5)权利主体可先与劳务派遣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解决。
提醒:劳务派遣人员应关注社保缴纳情况,出现非因工死亡情况时,相关人员要及时与单位协商,若协商无果,尽早通过法律途径维权,不同案情解决方案有差异,可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6-01-07 19:18: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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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明确责任主体。若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务派遣人员存在劳动关系,已缴纳社会保险,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等由社保基金按统筹地区规定支付;未缴纳则由劳务派遣单位全额承担。用工单位无过错不承担直接责任。
(二)确定待遇标准。参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及供养亲属人数等因素确定,如丧葬补助金通常是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倍数,抚恤金按供养亲属情况核定。
(三)解决争议。相关权利主体先与劳务派遣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途径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2026-01-07 18:57:4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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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劳务派遣人员非因工死亡,责任主体根据劳动关系主体及社保缴纳情况确定,缴纳社保由社保基金支付待遇,未缴纳则由派遣单位承担,用工单位无过错不担责,可协商,协商不成可仲裁或诉讼。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劳务派遣单位是用人单位,与派遣人员存在劳动关系,所以要承担非因工死亡相关待遇责任。若派遣单位已为派遣人员缴纳社保,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等按统筹地区规定由社保基金支付;若未缴纳,派遣单位需全额承担这些待遇。用工单位在无过错时,不承担直接责任。待遇标准参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及供养亲属人数等确定。相关权利主体可先和派遣单位协商,若协商不成,可通过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途径维护权益。如果遇到此类问题,对具体法律适用和处理流程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6-01-07 17:05:5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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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务派遣人员非因工死亡处理责任主体需根据劳动关系主体和社保缴纳情况确定。劳务派遣单位作为用人单位,与派遣人员存在劳动关系,要承担非因工死亡相关待遇责任。
2.若劳务派遣单位已为派遣人员缴纳社保,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等非因工死亡待遇由社保基金按统筹地区规定标准支付;若未依法缴纳社保,这些待遇则由劳务派遣单位全额承担。用工单位无过错时,不承担非因工死亡直接责任。
3.待遇标准参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及供养亲属人数等因素确定,丧葬补助金通常是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倍数,抚恤金按供养亲属具体情况核定。
4.解决措施:相关权利主体可先与劳务派遣单位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通过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途径解决。
2026-01-07 15:57:1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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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务派遣人员非因工死亡时,责任主体要根据劳动关系主体和社保缴纳情况来定。劳务派遣单位是用人单位,和派遣人员有劳动关系,得依法承担非因工死亡相关待遇责任。
2.要是劳务派遣单位给派遣人员交了社保,像丧葬补助金、抚恤金这类非因工死亡待遇,就由社保基金按统筹地区规定标准支付。
3.若劳务派遣单位没依法交社保,那这些待遇就得由它全额承担。
4.用工单位要是没过错,就不用承担非因工死亡的直接责任。
5.具体的待遇标准,会参考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以及供养亲属人数等因素。比如,丧葬补助金通常是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倍数,抚恤金则根据供养亲属情况来核定。
6.相关权利主体可以和劳务派遣单位协商解决。要是协商不成,能通过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来处理。
2026-01-07 15:08:23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