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辽宁法律咨询 > 锦州法律咨询 > 锦州劳动合同法律咨询 > 聘用合同有可能不续签吗

聘用合同有可能不续签吗

严** 辽宁-锦州 劳动合同咨询 2026.01.05 10:14:23 323人阅读

聘用合同有可能不续签

其他人都在看:
锦州律师 劳动纠纷律师 锦州劳动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聘用合同到期后是否续签由双方自主决定。用人单位若因劳动者不符合岗位要求、企业经营策略调整等原因决定不续签,需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聘用条件提出续订,劳动者明确拒绝的除外。

(2)劳动者若因有其他职业选择、对工作环境不满意等原因拒绝续签,若用人单位已维持或提高原聘用条件,劳动者拒绝的情况下,无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3)若出现合同约定的终止情形或法定终止情形,比如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等,聘用合同将自然终止,无需续签。

提醒:
聘用合同到期前双方应及时沟通续签意向,劳动者若遭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续签且拒绝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况,可向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或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维护合法权益。

2026-01-05 14:48:18 回复
咨询我

(一)若用人单位决定不续签聘用合同,需根据情形支付经济补偿。若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原聘用合同约定条件提出续签,劳动者不同意的,无需支付经济补偿。若用人单位降低条件或主动不续签,应按劳动者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二)若劳动者主动不续签聘用合同,需区分情况。若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原条件,劳动者因自身原因拒绝续签,无法获得经济补偿。若用人单位降低原条件导致劳动者不续签,劳动者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三)若出现法定终止情形如用人单位破产、吊销营业执照等导致合同不续签,用人单位需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该条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2026-01-05 14:19:02 回复
咨询我

单位若认为员工与岗位需求不匹配,或因经营策略调整,可能决定不续签聘用合同,此时需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除非单位维持原条件或提高条件提出续订,员工明确拒绝。

劳动者若有更合适的职业机会,或对工作环境不满,可能拒绝续签,若单位维持原条件或提高条件续订,劳动者仍不续签的,无法获得经济补偿。

若出现合同约定的终止情形,或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等法定情况,聘用合同会自然终止,无需续签。

2026-01-05 12:29:02 回复
咨询我

结论:聘用合同到期后是否续签由双方意愿决定,不同情形下经济补偿规则存在差异。
法律解析:
聘用合同到期后,续签与否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协商确定。从用人单位角度,若因劳动者不符合岗位要求或企业经营策略调整等原因决定不续签,需按照规定支付经济补偿,但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原聘用条件提出续订,劳动者拒绝的,则无需支付。从劳动者角度,若因有更好职业选择或对工作环境不满意等原因拒绝续签,且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原聘用条件的,无法获得经济补偿。此外,若出现法定终止情形如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等,合同自然终止且无需续签。若遇到聘用合同到期不续签的问题,对经济补偿标准或自身权益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详细解答。

2026-01-05 11:42:11 回复
咨询我

聘用合同到期后是否续签取决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共同意愿,双方任何一方不愿续签或出现法定终止情形时,合同将不再延续,且经济补偿的有无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用人单位若认为劳动者不符合岗位要求、企业经营策略调整等,可能决定不续签,此时需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但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原聘用条件提出续订,劳动者不同意的情况除外。

劳动者若有更好的职业选择、对工作环境不满意等,也可能拒绝续签,若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原聘用条件,劳动者不续签则无法获得经济补偿。

若出现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等法定终止情形,聘用合同会自然终止且无需续签,此时用人单位需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2026-01-05 10:16:03 回复

退休之后就可以返聘,没有年龄规定。聘用退休人员的风险退休人员在退休后,已依法退出劳动领域,不具备劳动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劳动者主体资格,即享有退休待遇并在社保机构领取退休工资、报销医疗费用、因病亡故的可领取抚恤金。退休人员被用人单位聘用后,双方建立的关系不属于《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调整的范畴,不能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双方即使发生争议也不适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故,《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有关对劳动者的保护也不适用:(1)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劳动法》第七条)。(2)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权利(《劳动法》第十六条)。(3)劳动合同的期限及试用期的特别规定(《劳动法》第二十、二十一条)。(4)劳动合同的终止、解除的条件及限制、经济补偿(《劳动法》第二十三到二十六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5)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劳动法》第四章)。(6)最低工资保障(《劳动法》第四十八条)。(7)参加社会保险的权利及享有社会保险待遇(《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8)通过劳动争议调解、仲裁、诉讼方式解决争议(《劳动法》第十章)。故,如退休人员被聘用的,退休人员和聘用单位之间基于此种劳务关系,故聘用单位不需要为退休人员缴纳社保,可随时解除聘用协议,并不给予经济补偿。因而,聘用单位对于退休人员的责任而言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劳务报酬,二是工伤的处理。至于退休人员非因工所受到的意外伤害,可以通过其他途径来解决,如交通事故。聘用退休人员的工资报酬、医疗待遇、福利待遇、解除劳务关系等方面的争议在实务中一般不大,主要风险是发生工伤后如何处理争议较大,对于聘用单位的风险也较大。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劳动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