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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结临时工合同受法律保护吗

冯* 四川-成都 劳动合同咨询 2025.12.31 04:59:53 444人阅读

日结临时工合同受法律保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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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日结临时工合同受法律保护
法律解析:
日结临时工合同多属于非全日制用工合同,可采用口头或书面形式。依据法律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订立口头协议,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只要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且体现双方真实意愿,就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按约定履行义务,劳动者有权按约定获取劳动报酬,用人单位需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若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若你在日结临时工合同方面有疑问或遇到纠纷,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针对性帮助。

2025-12-31 10:12: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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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结临时工合同受法律保护,这类合同多属于非全日制用工合同,无论是口头还是书面形式,只要符合法律规定且体现双方真实意愿,就具备法律效力。

1.明确合同性质与工时标准。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订立口头协议,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日结临时工合同需符合该工时要求,才能被认定为合法的非全日制用工合同。

2.合同效力的认定条件。合同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需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满足这两个条件的日结临时工合同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依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3.双方的权利义务内容。劳动者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获取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有义务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包括劳动安全、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

4.违约后的维权途径。若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另一方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这些途径能有效保障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2025-12-31 09:37:3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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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日结临时工合同通常属于非全日制用工合同,此类合同可采用口头或书面形式订立。依据法律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无需必须签订书面合同。

(2)非全日制用工的工作时间有明确法律限制,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累计工作时间不超过二十四小时。

(3)日结临时工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的条件为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且体现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满足条件的合同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劳动者有权按约定获取劳动报酬,用人单位需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包括劳动报酬支付、劳动安全卫生等。

(4)若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另一方可通过协商、调解、劳动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提醒:
日结临时工应注意保留工作相关证据如考勤记录、报酬支付凭证等,避免纠纷时无法证明用工关系;用人单位需严格遵守非全日制用工时间规定,防止因超时间用工承担额外法律责任。

2025-12-31 09:03: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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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结临时工合同受法律保护,此类合同多属于非全日制用工合同,双方可订立口头协议或书面合同,两种形式均具有法律效力,无需必须签订书面合同。

(二)需遵守工作时间限制,在同一用人单位工作时,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超出该范围可能需按全日制用工标准处理相关权益。

(三)劳动者有权按约定获取日结劳动报酬,用人单位不得拖欠或克扣。若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通过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或诉讼等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
第六十八条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第七十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第七十二条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2025-12-31 07:44:4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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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结临时工的合同受法律保护,这类工作多属于非全日制用工形式,双方可通过口头或书面方式约定,劳动者在同一单位每日工作一般不超过四小时,每周累计不超二十四小时。

只要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是双方真实意愿的体现,就具备法律效力,双方需按约定履行义务,劳动者可按约定拿报酬,用人单位要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若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通过协商、调解、劳动仲裁或诉讼等方式,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2025-12-31 06:12:48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法律意见】新《劳动合同法》对临时工的规定2013年7月1日起,我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将正式实施。新政最大的亮点是,明确规定了被派遣劳动者,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临时工”,享有与用工单位“正式工”同工同酬的权利,并赋予人社部门依法开展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行政许可的权利。所谓临时工应该说指的是短期合同工、非全日制合同工或者以完成某项任务为期限的合同工。《劳动合同法》的修订案针对的是劳务派遣工,劳务派遣工是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了合同,由劳务派遣公司派到用工单位是指的这样一种。劳务派遣工跟所谓的我们习惯称的临时工还不完全一样,因为他跟用工单位没有劳动关系,他的在劳务派遣公司。而所谓的临时工的劳动关系在他自己所在的单位,这两者是不一样的。临时招聘的工人,与正式工相对。临时工就是暂时在单位工作的人员,临时工指单位使用期限不超过一年的临时性、季节性用工。也有至期延续可能,但要有双方达成共识的前提。《劳动法》第二条中“劳动者”其范围是很广泛的,既也包括了正式职工,也包括了临时工。因此,正式工也好,临时工也罢,只要一旦与用人单位形成了劳动关系,这种关系哪怕只存在一天时间,凡正式工享有的权益,临时工也均应享有。进城务工的农民,可不要认为自己和正式工有多少差别,而在享受《劳动法》所赋予的权益上不能依法去争取。劳动法对同工同酬相关法条规定第四十六条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第四十七条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第四十八条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抱备案。第四十九条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一)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三)劳动生产率;(四)就业状况;(五)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第五十一条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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