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当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工资时,劳动者有权要求其支付拖欠的工资报酬,这是劳动者应得权益。
(2)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劳动报酬,若逾期不支付,用人单位需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但此加付赔偿金需以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为前提。
(3)若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拖欠工资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可要求用人单位按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提醒:
劳动者主张加付赔偿金需先经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程序。不同案情对应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劳动者面对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工资,可先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及工资数额等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然后向劳动行政部门反映,由其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工资。
(二)若用人单位经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后仍逾期不支付,劳动者在仲裁时可主张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加付赔偿金。
(三)若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拖欠工资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可要求用人单位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1.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工资,劳动者仲裁后可能获赔偿,可要求支付拖欠工资。
2.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工资,逾期不付的,要按应付金额50%-100%加付赔偿金,不过得先经行政部门责令。
3.劳动者因单位拖欠工资解除合同,可获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算,每满一年付一个月工资。
结论:
拖欠工资仲裁后可能获得赔偿,包括拖欠工资报酬、加付赔偿金和经济补偿。
法律解析:
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工资,劳动者可要求其支付拖欠的工资报酬。若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逾期不支付,需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但此赔偿金需先经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程序。若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拖欠工资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可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获得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当遇到拖欠工资问题时,若不清楚具体维权流程和赔偿标准,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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