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过年期间,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属于法定休假日。在此期间安排劳动者工作,用人单位需按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工资,且不能用补休来替代这三倍工资。
(2)除法定休假日外的其他休息日,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且无法安排补休,要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资。
(3)日工资的计算方法是月工资收入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小时工资是在日工资基础上再除以8小时。
提醒:
劳动者要留意自身加班情况,留存好加班证据。不同加班情形补偿不同,若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人士分析。
(一)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工作,可要求用人单位按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工资,若单位拒绝支付,可与单位协商沟通。
(二)若协商不成,劳动者可收集考勤记录、工资条等能证明工作时间和工资标准的证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三)在除法定休假日外的其他休息日工作,单位不能安排补休的,劳动者有权要求单位按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1.过年法定休假日为正月初一、初二、初三,这3天安排工作,需按不低于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工资,且不能用补休代替。
2.除法定休假日外的休息日,单位安排工作又无法补休,应按不低于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付工资。
3.日工资是月工资收入除以21.75天,小时工资是日工资除以8小时。
结论:
过年法定休假日(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安排劳动者工作,需按不低于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工资且不能补休;其他休息日安排工作又不能补休的,按不低于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资。日工资为月工资收入除以21.75天,小时工资在日工资基础上除以8小时。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用人单位在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且不能以补休替代。这是为了保障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的权益,毕竟法定节假日具有特殊意义。而在除法定休假日外的其他休息日,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无法安排补休,需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报酬。通过明确日工资和小时工资的计算方式,能更准确地确定劳动者应得的加班工资。如果劳动者遇到用人单位未按此规定支付加班工资的情况,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劳动纠纷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