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原单位上班,是从12年3月开始的,公司从13年3月给我交的社保,一直叫到19年9月我离职,离职后我就领取了失业金17个月,去年原单位又把12年3月至13年3月漏交的部分给我补交上了,补交的这一年社保的失业金我能领吗
您原失业保险缴费期间为2013年3月至2019年9月(约6年6个月),对应“满5年不足10年”,最长可领18个月,您已领17个月,剩余1个月未领;
原单位补缴2012年3月至2013年3月的失业保险费后,您的累计缴费年限延长至7年6个月(仍属于“满5年不足10年”),但最长领取期限仍为18个月(未突破“满5年不足10年”的上限)。
专业解答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和金额取决于个人及单位缴纳失业保险的时间。累计缴纳1-5年,可享12个月待遇;5-10年,可享18个月;10年以上,可享24个月。每月具体金额也根据缴纳时间确定。
专业解答社保失业金的领取期限根据缴费累积年限而定。若您失业前,单位与个人缴费累积达到1至5年,最长可领取12个月的失业金;若累积缴费5至10年,最长可领取18个月;若累积缴费超过10年,则最长可领取24个月的失业金。这意味着,您的缴费累积年限越长,领取失业金的期限也相应越长。请确保在失业期间及时申请,以保障您的权益。
专业解答失业保险金不可补发,须待下次失业时领取。 根据法规,失业人员经历失业后可领取保险金,但最长不超过24个月。即使之前有领取记录,失业人员若重新就业后一年内再失业,仍有权申请未领取的保险金。
专业解答失业保险金不可补发,须待下次失业时领取。 根据法规,失业人员经历失业后可领取保险金,但最长不超过24个月。即使之前有领取记录,失业人员若重新就业后一年内再失业,仍有权申请未领取的保险金。
专业解答员工劳动合同到期后,若满足条件可申领失业金。条件包括:已参加足额失业保险,非自愿失业,并完成失业登记及配合管理。领取失业金期间,员工还享有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需确保符合条件并遵循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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