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当公司在劳动仲裁后注销且拒不执行,若注销前未依法清算,劳动者可追加公司股东、出资人或清算义务人为被执行人。这是由于清算义务人有责任妥善处理公司债务,其中就涵盖了劳动仲裁裁决确定的债务。
(2)若公司恶意注销以逃避执行,劳动者可向法院起诉,请求股东等清算义务人承担赔偿责任。法院会对公司注销程序的合法性进行审查,若存在违法情况,会支持劳动者的诉求。
(3)劳动者还能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情况,利用行政力量来督促相关责任人履行义务。
提醒:
劳动者遇到此类情况应及时收集证据,不同案情对应解决方案有差异,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一)若公司注销前未依法清算,劳动者可追加公司股东、出资人或清算义务人为被执行人,由其承担责任,毕竟清算义务人需妥善处理公司债务,包含劳动仲裁裁决确定的债务。
(二)若公司恶意注销逃避执行,劳动者可向法院起诉,请求股东等清算义务人承担赔偿责任,法院会审查注销程序合法性,若违法则支持劳动者诉求。
(三)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情况,依靠行政力量督促相关责任人履行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条第二款规定,法人的董事、理事等执行机构或者决策机构的成员为清算义务人。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清算义务人未及时履行清算义务,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主管机关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劳动仲裁后公司注销且不执行,可采取这些措施:
若公司注销前未清算,劳动者可追加股东、出资人或清算义务人,让其担责,因为他们有处理公司债务的义务。
若公司恶意注销逃避执行,可起诉请求股东等清算义务人赔偿,法院会审查注销程序,违法的话会支持诉求。
还能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借助行政力量督促责任人履行义务。
结论:
劳动仲裁后公司注销且拒不执行,若公司注销前未依法清算,可追加股东等为被执行人;若恶意注销逃避执行,可起诉要求股东等承担赔偿责任,也可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规定,清算义务人有责任妥善处理公司债务,其中就包含劳动仲裁裁决确定的债务。所以当公司注销前未依法进行清算时,劳动者有权追加公司股东、出资人或清算义务人为被执行人,让他们承担相应责任。若公司恶意注销来逃避执行,劳动者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会审查注销程序的合法性,若存在违法情况,会支持劳动者的诉求。同时,劳动者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情况,能借助行政力量促使相关责任人履行义务。如果在处理此类劳动纠纷时,你还有其他疑问,可随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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