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6月30日劳动合同到期后,7月1日继续上了班一天后,公司还想叫其继续上班,但7月2日凌晨员工考虑因降薪不续签通知了公司不去上班,公司有说决定好了就去办离职。后有协商调岗,但因降低了劳动合同原条件拒绝调岗,公司过了两天将员工移出工作群,公司应该缴纳7月社保吗?7月1日上了一天班,即一年零一天,经济补偿中应该合计 1.5N吗?另请问这种是属于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劳动合同还是属于双方协商一致,劳动者因非个人原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呢还是其它情况呢?
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我分析如下:关于社保缴纳问题:7月1日实际提供了劳动,公司应当为员工缴纳7月社保。即使只工作了一天,劳动关系在7月1日仍然存续,社保缴纳义务不能免除。关于经济补偿计算:工作满一年零一天,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1.5个月工资计算是正确的。司法实践中,超过一年不满一年半的,通常按1.5个月计算。关于合同性质认定:这种情况属于劳动合同到期后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后因协商不一致导致劳动关系解除。既不属于单纯的合同到期终止,也不属于典型的协商解除。具体来说:
1. 6月30日合同到期后未续签但继续工作,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2. 7月2日因降薪问题未能达成一致,属于协商变更劳动合同条件未果;
3. 公司单方移出工作群可视为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建议下一步:
1. 收集7月1日上班的证据(如考勤记录、工作记录等)
2. 要求公司补缴7月社保
3. 可主张1.5个月经济补偿
4. 如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需要注意:公司如果主张是员工主动离职,需要承担举证责任。您的情况更倾向于公司单方解除,这对您主张补偿更有利。
首先,7月1日员工上班,公司应缴纳7月社保。经济补偿方面,工作一年零一天,应按1.5N补偿。此情况属劳动合同到期,公司降低原合同条件续签,员工拒绝,是劳动合同到期终止。解决方案:员工可与公司协商,若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权,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并补缴社保。
2025-08-07 23:18:5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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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7 23:18:1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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