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的终止和解除有本质不同。终止往往因为法定条件满足,如劳动合同到期、劳动者依法享受到基本养老保障,是自然消亡过程。解除则是恶意或错误行为导致,诸如雇主要求解雇或员工自愿离职等。终止偏向客观,解除更加主观。
说到这个劳动关系的终止跟解除,还是有那么点儿不同。终止就好像是到了某个点上,比如说合同到期了,或者说劳动者可以开始享受退休生活这种情况下,就自然而然地结束了;
然后,解除就是因为我们大家的想法儿不一样,或者说是其中一方做错事儿了,比如说公司觉得你不行要解雇你,或者是你自己不想干了要辞职之类的。所以说,终止的话可能会比较客观一些,解除的话就更多的是看个人的想法。
劳动关系里头的终止跟解除可是不一样。终止,也就是事情发展到法定的最后那一步了,比如说劳动合同到期,或者你作为员工开始能享受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等等,这些都是明摆在那儿的事实,没办法改变。但是解除就不是那么回事儿,这东西得看你们当事人的心意,或者某一方犯了错误才行,比如有的雇主可能会出面把你们解雇掉,当然也有可能是你们自己愿意离开这个工作岗位。所以说,终止这个事儿比较客观,解除的话就更多地取决于人的主观想法了。
解析:
在关于劳动关系终结与解除的讨论中,有几个关键点需要明确区分开来。
首先,终止往往意味着因法定因素的出现而使得二者间的雇佣关系自然告终,其中包括诸如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以及劳动者按照相关法规政策开始享受养老保险福利等等情况。在此类情形下,终止往往代表着一种被动的结束状态。另一方面,解除顾名思义则多体现为当双方所达成的共识失效或者因为某一方的主观错误行为引发。换言之,解除往往是基于当事人的主观意愿或者某一方的过失行为导致的。因此,相较于终止而言,解除的主观性更为明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专业解答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在法律效应和适用范围方面存在差异。解除对过去和未来都有影响,可能会使合同恢复原状,常用于处理违约情况。而终止只对未来有影响,不会恢复原状,适用于非违约情况,比如合同完成、双方同意、债务抵销等,适用范围更广泛。
专业解答联系:都是故意犯罪在犯罪过程的不同阶段由于各种原因而停止下来所呈现的不同状态。区别: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专业解答合同解除和终止的法律效应和适用范围不同。解除可影响过去和未来,可能恢复原状,通常用于违约情况。而终止仅影响未来,不恢复原状,适用于非违约情况,如合同完成、双方同意、债务抵消等,适用范围更广。
专业解答中止与终止的区别:1.两者法律效力不同:中止只是暂时终结了本次程序,并不是对案件的终结,相反,终止后,当事人申请执行权利的消灭。2.结果不同:中止可以再次申请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期限的限制。终止是停止执行程序,以后不再恢复。
专业解答联系:都是故意犯罪在犯罪过程的不同阶段由于各种原因而停止下来所呈现的不同状态。处罚不同: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律师解析 1.对于已经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因生父(母)与继母(父)离婚导致再婚关系终止的,如果继父母不同意继续抚养未成年继子女的,继父母子女关系可以解除,该子女应当由生父母抚养。 2.对于已经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因生父(母)死亡导致再婚关系终止的,在继子女未成年的情形下一般不允许解除继父母子女关系。如果生父母中的另一方愿意将未成年子女领回,继父母同意的,继父母子女关系可以解除。继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3.对于已经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继子女成年后,继父母子女关系一般不允许解除。如果双方经协商一致或者双方关系恶化导致继父母或者继子女主张解除继父母子女关系的,可以解除。但继父母子女关系解除后,对于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继父母,成年的继子女应当给付一定的生活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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