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搬迁过远致使工人不愿前往,可获经济赔偿。工人这时有权利向工厂索要赔款。若劳动合同已明确工作地点,且工厂搬迁超出合理范围,影响合同执行,工人可解约并要求经济补偿。补偿金额为劳动者在该单位工作年限乘以每月工资。
工厂搬家路途太遥远。要是工人不想去新地方上班的话,他们是有权利拿到一些经济补偿金。遇到这种事情,工人就可以向工厂提出来要赔偿。通常,要是我们跟工厂签的那个劳动合同里面对于我们工作的地点有详细的规定,但是工厂却把地点搬迁得超过了正常的范围,影响到了劳工合同的执行,那时候我们就可以说解除这个劳动合同,并且要求工厂给我们一笔经济补偿金。这个补偿金,就是根据咱们在这个厂里干活的年头来算的,每干满一年就能拿到一个月的工资。
工厂要是搬得离得太远,工人们都不想过去的话,那他们其实是有权拿到一些钱作为赔偿的。这种时候,工人们就可以找公司理论,让他们给点补偿。基本上,只要劳动合同里头白纸黑字写清楚了工作地点在哪儿,然后公司突然搬得离那儿远得不行,直接影响到了劳动合同能不能顺利执行下去,那么工人们就可以理直气壮地跟公司说不用再继续履行这个劳动合同,而且还可以向上讨要赔偿金。赔偿的金额大概就是咱们工人在这家工厂干了多长时间,每干满一年就能按照每个月发薪水的那啥标准,也就是一个月的工资来算。
解析:
若因为工厂实施大规模的搬迁,使得工人们无法接受过远的新工作地,他们便很有可能享有得到经济赔偿的权益。在此种情况之下,这些工人可向工厂提出索赔的诉求。一般而言,倘若在劳资双方签订的合约当中对于具体的工作地点已经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而工厂的搬迁行为却超越了合理的范围,从而对劳动合同的正常履行产生了实质性的影响,那么这些工人就有权利主张解除与工厂之间的劳动关系,并且要求工厂给予相应的经济赔偿。关于经济赔偿的具体金额,通常是根据劳动者在该工厂所服务的年限来计算的,即每满一年,工厂需向劳动者支付相当于其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律师解析 公司搬厂职工不去,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合同,应当按照规定支付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律师解析 公司搬厂职工不去,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合同,应当按照规定支付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劳动纠纷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