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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九月六号向单位提出来辞职,九月七号领

ask****360 安徽-宣城 工资福利咨询 2021.09.17 13:23:24 473人阅读

你好,咨询一下。我在九月六号向单位提出来辞职,九月七号领导让我交接一下,九月八号就不用来上班了,现在单位以辞职到离职不满一个月为由不给我发放九月份的七天工资,这样合法吗?还有九月份单位已经为我缴纳了五险一金。我需要承担费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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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规定,生育计划生育方面的费用是不能在医保报销的,不论是人流的费用,还是前期的检查都不能报,所以做人流不可以用医保卡报销。
2、计划生育方面的费用是在生育保险报销的,但生育保险要求是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才能报销,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保险是不能报销的;  生育医疗费用是指因生育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产前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以及分娩并发症等的医疗费用。生育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定额标准进行一次性补偿,超出定额部分生育保险基金不再支付。定额标准由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财政及卫生行政部门测算确定,并根据经济发展等实际情况适时调整。

2021-09-17 13:36:2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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