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解答劳动者连续工作不满十年者,薪资发放比例为个人薪酬的70%;满十年不满二十年为80%;满二十年不满三十年为90%;满三十年及以上为95%。优良业绩企业可提高5%标准,不佳企业可降低,但需在各档次标准5%内调整。
专业解答北京病假工资标准根据员工休假时长和连续工作年限有所不同。未超六个月,工资按60%-100%计算;超六个月,则支付疾病救济费,按40%-60%计算。计算基数和系数确定后,病假工资=基数÷21.75×系数×病假天数。合同约定的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违规支付将受警告、整改和赔偿责任。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的行为也将依法处理。
专业解答员工因病需在规定医疗期内休养治疗,其病假薪酬按以下标准计算:工作不满十年者,病假薪酬为正常工资的70%;工作满十年但未满二十年者,为80%;满二十年但未满三十年者,为90%;超过三十年者,为95%。
专业解答劳动者因病或非因公负伤需病休时,用人单位应依据劳动法律法规和商业道德规范,按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的约定支付病假工资。支付的病假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这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确保劳动者在病休期间得到合理的经济保障,不仅体现了企业的社会责任,也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专业解答一般来说,如果在北京员工怀孕期间请病假的话工资的计算是要按照该员工在该用人单位工作的年限来计算的,如果工龄没有满两年的话,那么在病假期间的工资是只有本人工资的60%,只有在企业工作满8年以上在病假期间才有100%的工资的。
律师解析 病假工资计算标准: 病假工资的计算,首先要确定两个变量,一是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二是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 病假工资的基数按照以下三个原则确定: (1)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 (2)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
律师解析 自劳动者开始工作之日起至连续工作年限不满十年者,其薪资发放比例应为其个人薪酬的百分之七十;而当劳动者连续工作满十年但不满二十年时,其薪资发放比例将调整为其个人薪酬的百分之八十;同样地,如果劳动者连续工作时间已达到二十年却还未达三十年,那么他们将获得其个人薪酬的百分之九十作为薪资发放; 至于那些连续工作达到或超过三十年的员工,则会被支付其个人薪酬的百分之九十五的薪资。在市场经济环境中具有较优良业绩表现的企业,可自行斟酌在此基础之上提高百分之五的薪资发放标准;相对的,业绩不佳的企业也可依据自身实际情况适当降低薪资发放标准,但无论如何调整,都必须保证薪资发放金额不超过本制度所规定的相应档位标准的上限与下限,即各个档次标准的百分之五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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