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妹妹请了病假进行产检,想知道北京工作怀孕请假工资怎么算

任** 辽宁-铁岭 工资福利咨询 2020.06.05 14:48:50 403人阅读

四周以前我妹妹知道了自己怀孕的消息,因此她努力工作了一个月,如今她为了孩子的安全所以每个月她都要请病假来进行产检,所以咨询一下北京工作怀孕请假工资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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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的劳动法律法规都严格地规定了女职工享有生育产假的权利。除此之外,在上海,对女职工孕期的休假还有更为详细、具体的规定。主要包括:
(1)产前检查: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
(2)产前假:妊娠七个月以上,应给予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
在实践中,大多数企业都遵守并认同女职工的产假、产前检查假、产前假的相关规定。有部分企业还通过企业规章制度的形式提高了相关待遇。而目前关于孕妇的产前利益保障,有许多企业和员工遇到了一个难题:女职工在怀孕期间,长期休病假,怎么处理?
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休长病假,是有着现实的社会原因的。在上海这个“国际大都市”里,女职工的生育年龄普遍较大,生育风险大;城市的交通在上下班期间是十分拥挤的,人身安全风险时时刻刻存在着;孕期从事的本职工作可能存在不利于胎儿健康发育成长的因素,如计算机辐射等,若从事部分体力劳动也存在风险。
而就企业来说,女职工的长期病假对生产经营活动、人工成本都存在直接的影响,特别是部分女职工从孕期的第一个月即休病假的情况。长病假员工长期不在岗,对于相关的工作的影响是不言而喻的,同时,其岗位保留的时间约一年左右。因此对企业的人员调配、工作分配产生较大的困难。最让有些企业难以接受的是:试用期的女职工,在怀孕后立即提出休长病假。
对于女职工在孕期休长病的情况,根据上海市的有关文件,主要有以下处理原则:
1、职工应履行请病假手续,提供符合法律要求的病假单。一般由医疗单位开具病假条(通常为2周/次),并由职工提交给企业。经企业审核通过后,职工开始休病假。
2、在长病假前六个月内,企业支付病假工资,具体标准如下:
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计发;
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
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
本人工资按“职工正常情况下实得工资的70%计算。”
说明1:总体上是在原有实得工资的基础上“折上加折”。

2020-06-05 14:49:5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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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病假期间的工资支付按照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医疗期的工资按《劳动保障条例》规定支付如下:工龄支付标准工资的比例不满2年60%;满2年不满4年70%;满4年不满6年80%;满6年不满8年90%;满8年及8年以上100%

2020-06-05 15:02:5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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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请病假工资怎么算呢?怀孕期间进行产前检查的,计入劳动时间,应当支付正常工资。如果是生病的,请病假应当支付病假工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2020-09-30 03:25:4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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