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近发生了一些呕吐啊发烧的症状,医生说我是产后副作用留下的后遗症,叫我要好好休息,所以我想请哺乳假,我想问一下大家国定假日哺乳假 应该要怎么计算呢?
哺乳假超过90天的产假国家规定,由省直接下发,“计划生育条例”,自治区和直辖市,晚婚晚育女职工普遍给予一定奖励延长产假期间,时间的长短取决于周围情况。也就是说,从孩子出生的那一天起直到孩子的年龄。根据国家规定,哺乳期是一名女工喂婴儿的时间。北京每天有1小时的母乳喂养,也就是说,一天不到1小时。
2020-06-04 14:43:29 回复
产假期满后抚育婴儿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领导批准,可请哺乳假。
1、生育第一个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哺乳假6个月,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照发(发至子女满14周岁)。
2、生育第二个子女,哺乳假3个月(按计划生育条例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的)。
3、有条件的单位,也可给独生子女的女职工哺乳假一年(包括产假),哺乳假期间工资照发,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不发。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有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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