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亲戚被工厂辞退了,听说是提前1个多月就告知了。但亲戚也听别人说好像提前1个月辞退就可以不用赔偿了,有这回事吗?请问劳动法辞退提前30天补偿是否是必须的?
没有赔偿不是由是否有提前30天决定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公司提前30天通知解除合同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提前30天书面通知可以解除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合同的,第四十六条(四)款和第四十七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公司应当按照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经济补偿金,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支付,不满半年的按半年支付,最多支付12年。
计算经济补偿金的本人工资,按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个月平均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各种补贴和津贴、加班工资、奖金和特殊情形下支付的工资。本人工资高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按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倍计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专业解答关于离职一事,您无需等待满30个自然日之后才可正式与现任雇主告别。常规而言,为了维护双方利益,劳动者需要提前至少30个工作日向雇佣方提出申请,然而,若您还处在实习期内,那么只需提前三个工作日向公司说明即可解除当前的劳动合约关系。
专业解答如果用人单位存在违反《劳动合同法》第38条相关规定的情况,那么劳动者在书面表达解除劳动关系意愿之后,便可即刻走上新的岗位而无需获得用人单位的批复,还可以要求支付尚未领取的工资以及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并且要积极配合用人单位办理离职手续。
专业解答离职申请的强制性等待期通常为30天,但试用期员工只需提前三日通知。劳动者离职需遵循法律程序,确保合法性。辞职后,企业年金可转移至新单位或封存。擅自离职需承担损失赔偿责任,但特定情况下可立即离职,无需提前通知。具体情况需结合法律法规判断。
专业解答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劳动者辞职是否必须提前30天问题带来帮助。
专业解答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劳动者辞职是不是必须提前30天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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