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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级集团公司成立条件有哪些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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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4 · 10448人看过
导读:全国级集团公司成立条件有:一家母公司,三家以及三家以上的子公司,且母公司的注册资金在3000万以上,母公司和子公司总注册资金在5000万以上。名称不冠以行政区划的,应按规定程序经国家工商总局核准。参股公司经集团管理机构同意,可以在自己的名称中冠以企业集团名称或者简称。
全国级集团公司成立条件有哪些要求

一、全国级集团公司成立条件:

1、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控股子公司;

2、母公司与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3、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

二、省级集团公司成立条件:

1、母公司的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以上;

2、有三个子公司(即控股企业);

3、母公司的注册资本与三个子公司的注册资本之和为6000万元以上。

三、市级集团公司成立条件:

1、母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以上;

2、有三个子公司(即控股企业);

3、母公司的注册资本与三个子公司的注册资本之和为2000万元以上。

四、集团应具备条件:

1、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核心企业)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

2、母公司(核心企业)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3、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核心企业)应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全民所有制企业可以作为核心企业组建企业集团,但注册资金应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4、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

受理审核时限:申请办理集团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和备案,凡文件、证件齐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受理后5-15个工作日完成核准或核驳手续。

五、注册成立企业集团程序:

设立企业集团,一般要经以下步骤:

第一步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第二步递交名称登记材料,领取《名称登记受理通知书》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第三步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相关材料,同时领取《集团设立登记申请书》等有关表格;

第四步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后领取《受理通知书》;

第五步按《受理通知书》确定的日期领取《企业集团登记证》。

全国集团公司是我国经济市场中比较特殊的一类公司,我国对这类公司的成立有着较为严格的要求。相关的公司和子公司、注册资本和相关的要求,都要符合我国的相关规定,才能够合法的成立,在我国的经济市场中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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