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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补偿金额标准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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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5.20 · 1360人看过
导读:起诉流程:到立案大厅由值班法官引导立案,准备相关材料,取号并确定是否接受调解;如不符合立案要求,工作人员将指导补充材料;立案成功则收取材料并开具收据、费用通知等;七天内缴费并提交票据;逾期不缴则撤案。如有其他赔偿责任,亦应立案主张。
房屋拆迁补偿金额标准是怎样的

一、房屋拆迁补偿金额标准是怎样的

进行起诉所需遵循的流程如下所述:

首先,必须前往立案大厅并由值班法官引导完成立案申请;其次,根据立案需求,准备相关材料,做好排队取号以及是否愿意接受调解等事宜;再者,如果申请不满足法定立案要求,工作人员将向申请人作出说明或者要求其补充提供相关资料,若符合要求则依法予以受理;最后,对于被受理的案件,工作人员会收取相应的申请材料,开具收据,同时发放诉讼费用通知单,地址确认书和案件受理通知书等文件。

此外,申请人须在七天内支付相关诉讼费用并提交票据,换取正式发票。

若逾期未缴纳,则法院将裁定撤回该案。

倘若在本院管辖范围内,当事人认为还存在其他非本案责任方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亦应对其立案主张予以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立案的材料来源对立案材料的接受和处理】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

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二、房屋拆迁补偿费怎么判

房屋拆迁补偿费具体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处理:

(一)公有房屋。房屋拆迁安置补偿,一般分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两种方式,如果拆迁的房子是国有土地上建房;

根据规定,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以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合法有效的房地产权证、租用凭证、房屋租赁合同计户,由拆迁人按户进行补偿安置。

(二)私有房屋。私有房屋被拆除后得到的补偿款,是对被拆私房所有人财产损失的一种赔偿,应归私房所有人所有。私房所有人为二人以上的,按其对被拆私房所拥有的权利进行分割。在私房内生活的其他共同居住人,无权主张分割补偿款。

私有房屋被拆除后,其他共同居住人(私房共同居住人,是指在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在被拆私房内有本市常住户口、居住一年以上、他处无住房的人。)的安置,一般应由私房所有人与共同居住人通过协商妥善安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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