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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交房找哪个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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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4.17 · 1166人看过
导读:如开发商未按期交付房产,您可向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求助。您可书面催促开发商交房并索赔逾期损失。若三个月内仍未交付且无合理解释,您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还房款及利息,开发商应承担违约责任。购房者应依法维权,确保权益不受侵害。
延期交房找哪个部门

一、延期交房找哪个部门

如遭遇开发商未能按期交付房产之状况,您有权寻求我国国务院设立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介入与监督。

该部门依法负责全国范围内房地产事业的全面监管与管控。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采取向开发商发出书面催促通知的形式,明确表达您对尽早收到房产以及由此产生的逾期损失赔偿等方面的诉求。

若经过书面催促之后的三个月之内,开发商依旧没有完成房产的交付并且无法提出合理的解释或理由,那么作为业主的您有权利取消相关合约,同时要求开发商偿还已缴纳的全部房款并负担相应的利息费用,进而履行其应尽的违约责任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开发商不按期交房找哪个部门

开发商不按期交房可以找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理,其依法管理房地产工作。

业主应当及时催告,要求开发商交房,赔偿超出日期的损失。

催告后三个月仍未交房且不能给出正当理由的,业主可以解除合同,要求开发商退还已付房款及利息,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

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延期交房找哪个部门”,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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