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强制措施 > 袭击通州看守所何种罪名

袭击通州看守所何种罪名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4 · 1316人看过
导读: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袭击通州看守所何种罪名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袭击通州看守所何种罪名

一、袭击通州看守所何种罪名

构成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本罪是指聚众冲击国家机关,致使国家机关工作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犯本罪的,对首要分子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对于其他积极参加者,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各级各类国家机关。国家机关是指依法设立的具有特定国家管理职能,负责管理各项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的组织。根据其地位的不同,可以分为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根据其性质的不同,可以分为立法、行政、司法机关和国家军事机关等等。

二、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者,即可构本罪的主体。构成本罪的主体又有特定的限制,只限于冲击国家机关的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分子。

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犯罪对象是国家机关。国家机关是指具有特定职权、管理国家某一方面事务的具体工作部门,是国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司法机关和军事机关。但是,如果军机关位于军事禁区或者军事管理区,应按《刑法》第371条的规定定罪处罚。聚众冲击国家机关必然要危害其正常的工作秩序,使国家机关的工作秩底序受到严重的破坏和影响。因此,对聚众冲击国家机关,致使国家机关工作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必须对犯罪予以惩罚。

犯罪主观方面

本的主观方面是故意。行为人往往意图通过冲击国家机关发泄不满情绪或实现个人无理要求。

犯罪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聚众冲击国家机关,致使国家机关工作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聚众冲击国家机关”,是指聚集多人(一般为3人以上)强行冲入国家机关的行为。

袭击通州看守所属于构成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需要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这项罪名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秩序,而犯罪的主体属于一般的主体,要能够承担刑事责任,在主观方面有故意犯罪行为,在客观方面有冲击国家机关的行为。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袭击通州看守所何种罪名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网站地图

更多#强制措施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强制措施最新文章

遇到强制措施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