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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用村民土地建设的农家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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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1 · 1972人看过
导读: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租用村民土地建设的农家乐,拆迁会有补偿吗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租用村民土地建设的农家乐

一、租用村民土地建设的农家乐,拆迁会有补偿吗

租用农村土地建设农家乐,被拆迁时有没有补偿,要看建设农家乐是否有合法的手续而定,如果没有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的,不能拆迁补偿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条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

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

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

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第四十四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按照国务院规定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批准。

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依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业用地只能用于农业生活,租用农用土地建设家农乐是属于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如果没有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的,对家农乐拆迁时,不给予经济补偿。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详细大家已经对租用村民土地建设的农家乐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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