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职务类犯罪辩护 > 贪污职务犯罪多少钱立案?

贪污职务犯罪多少钱立案?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8 · 4521人看过
导读:个人贪污在五千元以上就可以依法的立案,如果贪污的数额不够五千,但具有救灾、抢险或者是防汛的,那么也可以按贪污罪处罚;构成犯罪者就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贪污数额巨大的就会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贪污职务犯罪多少钱立案?

一、贪污职务犯罪多少钱立案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个人贪污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

2、个人贪污数额不满5千元,但具有贪污救灾、抢险、防汛、防疫、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及募捐款物、赃款赃物、罚没款物、暂扣款物,以及贪污手段恶劣、毁灭证据、转移赃物等情节的。

刑法

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二、贪污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1、贪污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同时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公务的廉洁性和公共财产所有权。

2、贪污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务的行为。

3、贪污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

4、贪污罪的主观方面必须是处于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共财务的犯罪目的。

贪污罪就是利用职务之便而骗取或占用公共的财物,只要贪污的数额达到较大者就可以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一般个人贪污的数额达到五千者就可以认定为数额较大,但如果贪污的数额是属于救灾物,即使不达到五千,也是可以立案处罚的。

网站地图
延伸阅读:

更多#职务类犯罪辩护相关

  • 367次阅读
  •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2024-02-23 1111次阅读
  • 2023.03.12 1816次阅读
  • 495次阅读
  • 贪污罪是职务犯罪,侵占罪不是,职务侵占罪是职务犯罪。依据刑法的规定,贪污罪一般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侵吞、骗取财产的行为,而侵占罪是指对遗失、埋藏、保管财产进行侵占,拒不归还的行不,所以贪污罪是属于职务犯罪。
    2024-02-21 1448次阅读
  • 2023.05.31 1939次阅读
  • 455次阅读
  • 贪污侵占是属于职务犯罪的。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2024-02-28 1069次阅读
  • 2023.04.30 1987次阅读
  • 470次阅读
加载更多
更多

职务类犯罪辩护最新文章

遇到职务类犯罪辩护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