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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安置费给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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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2 · 3095人看过
导读:房屋拆迁安置费可能为几千元,也有可能会几万元,具体安置费的计算方式为搬迁补助费,加上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加上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最后再加上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房屋拆迁安置费给多少?

一、房屋拆迁安置费给多少?

1、房屋拆迁安置费可能为几千元,具体拆迁安置费的计算方式的计算方式如下:

搬迁补助费,加上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加上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加上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2、拆迁安置的方式,主要表现为两种:

(1)原地安置;

(2)异地安置,具体应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拆迁补助费。过渡期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拆迁人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3、拆迁安置的对象应当是被拆迁人。

同时,对房屋使用人的利益也予以保护,如在拆迁出租房屋时,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由拆迁人、被拆迁人、被拆迁房屋的承租人三方签署;拆迁出租房屋时,被拆迁人和承租人对解决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补偿实行产权调换,并且承租人有权承租产权调换房。

二、拆迁获得的安置房登记谁的名字?

1、拆迁获得的安置房的房产证上登记房屋所有权人的名字。

搬迁房的房产证,房屋产权属于谁,写谁的名字就可以了。房屋产权是指房产的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也就是房屋各项权益的总和,即房屋所有者对该房屋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2、通常原房产证是谁的名字,拆迁安置协议名字是谁。

但是房产证办理以后,可以过户,修改房产证名字。拆迁安置房的所有权人,如果房屋所有权人同意登记其他人的名字,法律是允许的。区别在于登记在一个人的名下,房屋的所有权归登记人所有,如果登记多个人的名字,那么,房屋为多个人共有。共有的房屋,由权利人推举的持证人收执房屋所有权证书。其余共有人各执房屋共有权证书一份。

若被拆迁方需要被安置,那么拆迁方需要向被拆迁方支付安置费。如果是拆迁方来安置被拆迁方,那么就并不需要支付安置费。并非所有的被拆迁方都可以获得安置费,被拆迁方如果不清楚自己具体可以获得哪些补偿,可以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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