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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不享受动迁安置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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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3 · 2559人看过
导读:在外就读迁户口的学生、因外地嫁娶迁出户口的公民、没有户籍的居民、不同意在动迁安置协议上签字的公民、黑户口的公民、没有宅基证的村民,这些人员都是不能享受政府下发的动迁安置补偿费的。
哪些人不享受动迁安置补偿费?

一、哪些人不享受动迁安置补偿费?

不享受动迁安置的人群有在外就读户口迁出的学生、外地嫁娶户口迁出的人员、没有户籍的居民、动迁安置协议上不同意签名的人员、空挂户口的人员、无宅基证的村民等。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二、房屋拆迁的补偿形式有几种?

房屋拆迁的补偿形式,是指拆迁人以什么方式方法对拆迁人的损失进行赔偿。通常拆迁人对搬迁人的拆迁补偿可采取三种形式:

1、产权调换形式。产权调换,是指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的拆迁补偿采取的保留被拆迁人对房屋拥有所有权形式。也就是说拆迁人以易地或再建的房屋作为交换,用作对被拆除房屋的补偿,被拆迁人对该房屋继续拥有原来那种对被拆除房屋的产权关系。

2、作价补偿形式。作价补偿,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的房屋,按其价值以货币结算方式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3、产权调换与作价补偿相结合形式。产权调换与作价补偿相结合,是指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的补偿人的拆迁补偿中,部分采取产权调换补偿,部分采取作价补偿,当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之间就被拆除房屋进行补偿时,以产权调换或作价补偿达成协议后,但在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双方或某一方出现困难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双方协商采取产权调换和作价补偿相结合的形式,解决对被拆迁人的补偿问题。

三、拆迁时房屋的评估方式有哪些?

(一)市场比较法:一般来讲,市场比较法,是房屋拆迁评估中、最适宜的评估方法。法律规定,当有条件选用市场比较法、进行估价的,应以市场比较法、为主要的估价方法。但也需要注意,其并不是法定的“唯一”评估方法。

(二)收益法:对于收益性房地产的估价,收益法,应当是作为其中的一种估价方法。

(三)假设开发法:对于具有投资开发、或再开发潜力的房地产的估价,假设开发法,应当是作为其中的一种估价方法。

(四)成本法:进行估价时,如果无市场依据、或者市场依据不充分,而不宜采用“市场比较法、收益法、假设开发法”的情况下,成本法,可作为主要的估价方法。

我国相关的法律中对于不能享受动迁安置补偿费的公民类型进行了非常明确的规定,政府的拆迁部门将会按照实际情况来向拆迁户支付一定金额的动迁安置补偿费,不符合领用的公民不能获得动迁安置补偿费,这是合理的情况,政府不构成违法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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