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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交警要扣双方驾驶证么,构成交通事故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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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4 · 2136人看过
导读: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交通事故交警要扣双方驾驶证么,构成交通事故的因素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交通事故交警要扣双方驾驶证么,构成交通事故的因素

一、交通事故交警要扣双方驾驶证么

交通事故严重的情况下,交警是可以扣留驾驶证的,原因如下:

(一)根据《道路交通法》第八十八条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

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

(二)第一百一十条 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

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二、构成交通事故的因素

(1)必须是车辆造成的。

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没有车辆就不能构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与行人在行进中发生碰撞的就不构成交通事故;

(2)是在道路上发生的。

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3)在运动中发生。

是指车辆在行驶或停放过程中发生的事件,若车辆处于完全停止状态,行人主动去碰撞车辆或乘车人上下车的过程中发生的挤、摔、伤亡的事故,则不属于交通事故;

(4)有事态发生。

是指有碰撞、碾压、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其中的一种现象发生;

(5)造成事态的原因是人为的。

是指发生事态是由于事故当事者(肇事者)的过错或者意外行为所致。

如果是由于人无法抗拒的各种自然灾害造成,均不属于交通事故;

(6)必须有损害后果的发生。

损害后果仅指直接的损害后果,且是物质损失,包括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7)当事人心理状态是过失或有其他意外因素。

若当事人心理状态处于故意,则不属于交通事故。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您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话,可以查看本站其他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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