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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再争孩子抚养权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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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1 · 2457人看过
导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男女双方离婚的时候应当妥善处理好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归属问题,但是抚养权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如果离婚后不带孩子的一方发现对方存在不履行抚养义务或者无能力抚养孩子的情形,可以通过协商形式或者法院诉讼形式争夺要求变更孩子抚养权。
离婚后再争孩子抚养权可以吗?

离婚后只要有法定证据证明对方不履行抚养孩子的义务或者无能力履行抚养孩子的义务,可以再争孩子抚养权。法律规定抚养权是可以变更的,离婚后可以变更子女的抚养权。在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

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一方患病或者伤残,必然影响到对孩子的教育和照料,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不是如何变更抚养权?的问题,而是必须要变更孩子抚养权问题。

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

有的父母离婚时争夺抚养权不是为了给孩子创造更好的生活条件,只是为了在财产分割或是为了达到报复的目的。目的一旦达到,就对孩子不管不问,不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有的还甚至对孩子打骂虐待。在这种情况下,关心孩子成长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变更离婚孩子抚养权。但是,变更抚养权不能要求重新分割原有的共同财产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的。 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从事与其年龄相关的民事活动。父母离婚时,对于十周岁以上的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应当听取孩子的意见。而在离婚时不满十周岁,过了几年,超过十周岁后,如果孩子明确表示愿意跟随另一方生活,就可以申请变更离婚孩子抚养权。

4、有其它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这是个兜底条款,社会现实是复杂的也是在不断发展的,对于那些制定司法解释时考虑不到的问题,司法解释赋予了法官一定的自由裁量权。 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综上所述,离婚夫妻经过一段时间后,可能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导致原本直接抚养和照顾孩子的一方抚养条件出现变化,这时候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形式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即使无法协商一致,如果能够提供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没有尽到抚养义务,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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